1.近期油价调整时间

2.2022年11月8日起福建油价调整最新消息今天福建油价调整最新消息

3.鞍山油价调整(截止7月27日)(鞍山今天油价)

4.汽油、柴油价格下调

今日油价批发价最新消息表_今日油价格最新行情

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,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0年7月10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,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,广东省汽、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100元。调整后,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。

广东省汽、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

品名

最高批发价格

最高零售价格

元/吨

元/升

0号柴油

5875

6175

5.29

89号汽油

6820

7120

5.30

92号汽油

7247

7547

5.70

95号汽油

7674

74

6.18

注: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、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。

近期油价调整时间

根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中心2020年7月10日公布的《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》,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浙江省自2020年7月10日24时起,汽、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100元,非标准品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。具体详见附表。

浙江省汽、柴油最高批发、零售价格表

品种

型号

零售价

批发价

元/吨

元/升

元/吨

汽油

89号

7095

5.25

6795

汽油

92号

7521

5.66

7221

汽油

95号

7946

6.02

7646

柴油

0号

6160

5.27

5860

柴油

-10号

6530

5.59

6230

注:1.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4时起;

2.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;

3.汽、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;

4.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。

2022年11月8日起福建油价调整最新消息今天福建油价调整最新消息

发改委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油价,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。

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六条汽、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。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。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,不作调整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
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:

第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、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,国家储备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专项用户用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;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、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;

以上内容参考:中国网——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

鞍山油价调整(截止7月27日)(鞍山今天油价)

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
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,现将我省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,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执行。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。

福建省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表

_若表格显示不全请左右划动查看_油品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元/吨元/升元/吨车用89号汽油105807.845车用92号汽油112158.4210880车用95号汽油118508.9911515车用0号柴油95008.139165车用-10号柴油100708.6235

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2年11月7日

汽油、柴油价格下调

一、鞍山地区具体油价下调如下:

汽油92#7.10元/升↓0.08

汽油95#7.50元/升↓0.08

汽油98#8.17元/升↓0.09

柴0#6.63元/升↓0.08

柴-10#7.02元/升↓0.09

柴-20#7.36元/升↓0.09

柴-35#7.62元/升↓0.09

二、执行时间:2021年7月27日0时

三、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信息,辽宁省汽、柴油最高批发和零售价格于2021年7月12日24时起执行。

辽宁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

单位:元/吨

备注:1、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、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。

2、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ⅥA车用汽油和Ⅵ车用柴油价格。

3、汽、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。

4、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》规定,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。

5、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和辽宁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。

图表:中国汽柴油批发价格指数周度均价图(单位:元/吨)

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宣布,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自2023年9月21日24时起,将国内汽、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90元和280元。

从下一周期来看,供需方面,预计工业炼厂开工负荷将上升;汽油需求支撑有限;柴油方面,目前大型工矿基建等行业开工顺利。同时,我国北方地区正值秋收,农业用油量增加,柴油需求得到有力支撑。原油方面,美联储、欧洲央行等多国央行连续加息,市场忧虑加剧,石油需求前景疲软;此外,随着欧美驾车季的结束,成品油需求有所下降。综合来看,预计国际油价将震荡弱势运行。成品油方面,近期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负向运行。10月10日24: 00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有望下调,利空市场。另外,临近月底,一些想赶销售进度的主力单位可能会加大优惠力度。综合来看,预计下一周期国内汽油批发价格将承压下跌,而柴油批发价格走势在旺季需求的提振下将相对坚挺。

中国汽柴油批发价格由中国经济信息社、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、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联合发布。它们基于全国各大经营单位和社会经营单位(不含炼厂)批发价格数据的集和计算,是反映我国汽柴油批发市场整体情况的权威产品。目前数据主要由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提供,未来数据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。

相关问答:环比增长速度怎么计算?

环比增长率=(本期数-上期数)/上期数×100%。 反映本期比上期增长了多少;环比发展速度,一般是指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时期水平之比,表明现象逐期的发展速度。

环比,表示连续2个统计周期(比如连续两月)内的量的变化比。发展速度由于用基期的不同,可分为同比发展速度、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。均用百分数或倍数表示。环为日环比、周环比、月环比和年环比。

环比即与上期的数量作比较

例如2005年7月份与2005年6月份相比较称其为环比。环比有环比增长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两种方法。

环比增长速度=(本期数-上期数)÷上期数×100%,反映本期比上期增长了多少。

环比发展速度=本期数÷上期数×100%,环比发展速度是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之比,反映现象在前后两期的发展变化情况,如:本期销售额为500万,上期销售额为350万。

环比增长速度=(500-350)÷350×100%=42.86%

环比发展速度=500÷350×100%=142.86%

环比增长速度=环比发展速度-1。